格力电器布告,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珠海明骏将受让格力电器15%股份。珠海明骏表明,依据相关银行已供给的借款许诺函,如珠海明骏与其就本次权益变化签署借款协议,为维护债权人利益,许诺在上市公司触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活跃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进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极力促进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份额不低于50%。
布告中表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以股份转让提示性布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根底,经格力电器2018年度权益分配的除权除息调整,经受让方报价,并归纳考虑相关要素,两边承认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17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1,661,944,209.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