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室作为网络的附属产物,在满足人们抒发情感需要的同时,也成了网络卖淫、网络犯罪的有效途径。
新华社记者最近对网络的“丑陋”现状进行了暗访,并对法律上对此是否有明确的制约,以及如何看待这种现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相关专题:网络离奇故事是否太多? )
丑陋现状之一
午夜聊天室无“性”不聊
记者试探着用一个女性化的昵称登录聊天室进行实地了解,发现那些以“男女夜话”“一夜情”等为名的聊天室里火爆异常,每间聊天室人数均在100人以上,甚至要开好几个聊天分室才能满足“需求”。(相关文章:Tom聊天室见数字就屏蔽 称为配合扫黄打非)
“××猛男”“一丝不挂”等网名足以让人触目惊心!可扑面而来的色情话语,更让人咋舌:
××过客e90LZY说:“寻找在互不打搅各自家庭和生活的基础上,可以在一起彼此给予激情的素质女士!”
宁波先生说:“有寂寞漂亮女士想真实接触吗?只此一次,过后勿扰!”(相关文章:“裸聊”混入视频聊天室 只露身体不露脸)
一位叫“有点钱”的网民以私聊方式跟记者搭讪,他一上来就问:“200元够不够?”原来他把记者当成了“小姐”。记者试着和他聊天,这时他发送过来“请求视频连接”的消息,从视频中只能看到他头以下的部位,聊天中他透露自己在银行工作,想先用视频和记者“玩”,然后再见面。接下来,他就开始做宽衣解带状,记者只得借故退出。
丑陋现状之二
“春节伴游女”实为伴“性”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