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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分尸案改判 一家五口改判无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1-29 02:39:5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晴
在2003年4月,福建省柘荣县发生一起杀人分尸案,其中缪德一家五口都被判处不同程度邢量,不过在2017年9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件改判,一家五群全部改判无罪,最终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终获平反昭雪。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缪新华卷入的案件发生在2003年4月6日。彼时福建省宁德市双城镇一名杨姓女子遭杀害、分尸,其前男友缪新华进入警方侦查视野。2004年10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缪新华死刑,其二弟、三弟、父亲和叔叔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4年。

次年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5年8月,宁德中院再次判处缪新华死刑,4名家人刑期被增加到3至8年不等。

2006年,福建省高院二审改判缪新华死缓,其家人刑期不变。入狱服刑的缪新华及家人此后开始不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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