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1岁的郭建华头发和胡子都已经灰白。他佝偻着背,长年患关节炎的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整个人看起来有些虚弱。这让人很难想象,他曾经用一把水果刀杀死了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年轻人。
16日,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证人证言还原了这起20多年前的命案。1992年,那时的郭建华正值壮年,在别人嘴里还有“胖子”的外号。为了养家糊口,他在天桥区红桥市场做起水果生意卖橘子。
然而让郭建华心里很不爽的是,附近一个叫尹伟(化名)的年轻人常来自己摊上“顺”橘子吃。1992年4月9日,趁着自己没守在摊前,尹伟又过来拿了一个橘子,却被郭建华撞了个正着。随即两人争吵了起来,郭建华顺手拿过一个小马扎打在了尹伟身上。
因为一个小小的橘子挨打,尹伟没咽下这口气。下午,尹伟叫来自己的两个同伴,决定教训教训郭建华。“上来就往我脸上打了一拳。”郭建华回忆当时的场景,而他也毫不示弱,立即拿起身边的水果刀,和对方殴打起来。
一番打斗之后,势单力薄的郭建华转身逃走,跑进了一户居民院。尹伟和其中一个同伴没有再追,但他的另一个同伴胡宁(化名)却拿着一根三尺长的钢棍一直追到了院子里。
郭建华回忆,当时胡宁站在自己右前方,迎面就要拿钢棍打自己,为了避免受伤,自己一边用一只手挡住砸下来的棍子,一边朝上方胡乱挥舞起水果刀。
当时的胡宁20岁出头,个子也比郭建华高不少,却没能挡住这几刀。根据公诉人介绍,胡宁的头部一共中了三四刀,其中三刀深达颅骨。胡宁受伤时间约在下午四五点钟,当晚七八点就因颅脑损伤身亡。
犯下大错的郭建华看到胡宁倒在血泊中后,抢走胡宁手中的钢棍也逃走了。此后他先后在黑龙江、太原逃亡20余年。直到去年,曾经当过三年炮兵的他年满60周岁。而根据相关部门的政策,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领取一定的补贴。这需要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进行申报。
于是,郭建华就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自己的身份证。然而,他却忽略了自己还背着一桩命案。当地公安发现后迅速将其抓获,而郭建华也对当年自己犯下的命案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建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