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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11种电商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0-13 00:53:1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吴倩莲

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11月1日发布国质检监函〔2016〕589号公告,通报了关于2016年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本次抽查,总计抽查571批次产品,检出9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3%。其中,女式内衣、移动式插座和背提包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超过20%。

2016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女式内衣、休闲服装、羊绒针织品、羽绒服、背提包、床上用品、厨房机械、电水壶、豆浆机、电饭锅、移动式插座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凡客诚品、唯品会、王府井、麦包包等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的方式,抽查了535家企业生产的571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有439家企业生产的472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2.7%;检出9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3%。

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超过20%的有3种产品,女式内衣23.2%,移动式插座31%,背提包68.3%。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10%至20%的有5种,厨房机械10.3%,床上用品16%,休闲服装16.9%,豆浆机11.8%,电水壶17.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10.0%的有3种,羊绒针织品9.7%,羽绒服5.2%,电饭锅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背提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背提包产品共抽查41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8批次,全部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另外,背提包不合格产品区域较为集中,其中广东省有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不合格,占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批次总数的71.4%。

二是床上用品和服装产品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床上用品共抽查5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其中2批次产品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休闲服装共抽查59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其中1批次产品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三是服装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情况严重。女士内衣抽查发现的16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3批次都存在纤维含量不合格情况。休闲服装抽查发现的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9批次均为纤维含量不合格。羊绒针织品抽查发现的9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均为纤维含量不合格。

抽查结果具体分析:

(一)女式内衣。抽查了68家企业生产的6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2%。检验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和拉伸弹性回复率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1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达标、1批次产品甲醛含量超标、1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酸汗渍色牢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碱汗渍色牢度不合格。

(二)休闲服装。抽查了53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9%。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1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9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

(三)羊绒针织品。抽查了85家企业的9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7%。检验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8批次产品纤维含量超标、2批次产品耐碱汗渍色牢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水色牢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酸汗渍色牢度不合格。

(四)羽绒服。抽查了93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2%。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衣带缝纫强力、不可拆卸附件拉力、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羽绒微生物等1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2批次产品羽绒含绒量不达标、2批次产品绒子含量不达标。

(五)背提包。抽查了39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8.3%。检验了标识、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面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里料)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8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问题,同时还有5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6批次产品缝合强度不合格。

(六)床上用品。抽查了48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经检验,共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3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2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

(七)厨房机械。抽查了59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3%。检验了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地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3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不合格、1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达标、1批次产品发热不合格、1批次产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

(八)豆浆机。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8%。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4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九)电水壶。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2%。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4个项目。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十)移动式插座。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1%。检验了防触电保护、尺寸的检查、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漏电痕化等5个项目。经检验,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3批次产品尺寸的检查不合格、1批次产品防触电保护不合格、5批次产品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不合格、4批次产品耐热不合格。

(十一)电饭锅。抽查了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级效能(热效率值、待机能耗)、保温能耗等18个项目。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问题。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继续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好相关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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